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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1)本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主任委员会。一般每一年举行一次。

(2)主任委员单位是主任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在主任委员会闭幕期间领导本分会开展工作,对主任委员会负责。主任委员单位每五年换届一次,在主任委员单位任期内,由主任委员会在委员单位中选取主任委员,当选的主任委员推荐分会秘书长和分会工作部联络员。

现任主任委员单位是北京送变电公司,主任委员为刘钧,副主任委员为:缪谦、吴开贤、徐林、钮永华、徐守琦、凌一朋、朱伟、李怀江,分会秘书长为梅丰。

(3)本会可设名誉主任委员单位、名誉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会聘任。

现任名誉主任委员单位是国家电网公司交流建设分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名誉主任委员分别为苏秀成和黄杰。

(4)分会的工作机构称分会工作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受挂靠单位领导。工作部工作人员由挂靠单位聘任。